王居易論疼痛症

因為大部分的疼痛症臨床上涉及經筋病,本章重點討論經筋與疼痛的關係。關於疼痛症的其他病因病機,多數古今文獻有描述。

  1. 關於經筋的認識

《靈樞經校釋》明確地描述經筋的循行:“它起於四肢末端的爪甲,結於關節,上於頸項,終於頭面,而不與內臟相聯。”“位於人體表淺筋肉間。”

除了中衝與湧泉外,經筋的起點皆位於本經的井穴。從解剖結構來看,大多數的井穴正好位於四肢末端爪甲處,此處為肌腱的起始點。雖然足少陰經筋的起點不是本經脈的井穴,但它“起於小指之下”(《靈樞經校釋》),也相當於經筋的起點。

  1. “神經”屬於“筋”的一種

西醫所謂“神經痛”,例如肋間神經痛,也屬於經筋病的範圍,因為中醫古代時沒有“神經”的概念或術語,中醫裡的“筋”概念是與運動有關的白色的組織,即包括神經纖維。

最近筆者左陽陵泉部位有神經痛,呈突然性劇烈抽痛,像觸電似的,疼時無法走路,局部針刺不緩解,服消炎痛才暫時消失。曾發作過三四次,針刺治療均無效。幾天前由於夜裡受涼又發作,身邊未帶消炎痛 便想起用同名經對應取穴,找右肘附近的阿是穴,在太陽經與少陽經之間找到反應點用拇指做彈撥法,疼痛立即消失,再也不發作了。那麼為什麼這次想起來用同名經對應取穴法呢?一周前在護國寺中醫醫院看門診時,有一個患者左腿疼,大約在陰陵泉的部位,站起來後因為疼痛劇烈不能走路。在他的右側尺澤部位找出阿是穴,做了彈撥後疼痛消失。所以,筋者以為神經痛亦屬於經筋病的範圍。讀者要注意,採用同名經對應取穴法時,如果未發現任何反應,就不必在該部位進行治療,因為不會取得療效。

  1. 經筋病的診所與治療

經筋病變引起的疼痛與其他原因引起的疼痛如何區分呢?經筋病最重要的特証是疼痛出現於活動的不同狀態,即經筋的位置發生移動或牽拉、收縮時則疼痛。如不運動也疼,則是肌肉的問題或筋有癰癤(化膿)。如不動時疼而活動後減經也說明是經筋的問題。

同名經對應取穴法(繆刺的一種)為治療經筋病的一個常用方法。肌腱或韌帶如出現錯位(出糟)而病程短,可考慮用此方法。一般來說,疼痛的時間越短用此方法越有效,例如一兩天之內。3個月以下的疼痛,最多6個月的疼痛採用此方法應有效。注意,準確的繆處有時候不在正經循行路線上,可能在絡脈或經筋上,只要找準解剖相對應而有反應的點即可。

如果經筋痛的病程較長,超過3個月,或同名經對應部位未找出反應點,可在局部仔細地找病變肌腱、韌帶、筋膜(如組織增厚或移位或酸痛劇烈),在病變組織旁邊的最酸痛的、最大的縫隙針刺,如局部發涼可加灸。

另外一個治療經筋病的方法為在變動經筋的起點(即相關筋的附着點),根據不同的情況選用適當的方法,例如用指甲按壓(疏通經筋、引陽通絡),針刺,用灸,或放血。除了大多數的井穴以外,後頂(以及類似的頂結節、額結節)為一個典型的經筋的附着點的例子,能舒筋活絡止痛。

  1. 疼痛症也涉及絡脈

 絡脈多走橫向,到達經脈達不到的細小部位,它有病時,病位一般多在局部。所謂“久病入絡”的說法可適用於解釋慢性疼痛症的病理。急性疼痛如果時間久,或治療不當,能傳到絡脈,即絡脈會有瘀滯。《黃帝內經》裡討論過,繆刺也能用於治療涉及絡脈的疼痛症。

《素問.繆刺論》曰:“夫邪客大絡者,左注右,右注左,下上左右與經相干,而布於四末,其氣無常處,不入於經俞,命曰繆刺。”這指邪氣入裡的時候,有時候會從左側傳到右側,或從右側傳到左側。不過要注意,臨床上不應該隨便使用繆刺,只有繆處有反應時用繆刺才能獲得療效。

《素問校釋.繆刺論》又解釋:“凡是各經有病的,應當刺其經,如果經脈所過之處不病,而病在絡脈部位的,就應當用繆刺法。”另,“絡病者,其痛與經脈繆處,故命曰繆刺”,此意為“謂經脈之痛,深而在裡,絡脈之痛,支而橫居”。經脈之痛用巨刺(刺大經),絡脈之痛用繆刺(刺大絡),皆採用左病取右、右病取左的刺法。有趣的是,此篇中有一個用繆刺的例子(《素問校釋》第2版646頁)為“邪客於手少陽之絡……臂外廉痛,手不及頭,刺手小指次指爪甲上,去端如韭葉各一痏,壯者立已,老者有頃已 左取右,右取左,此新病數日已。”雖然此治療方法是針對絡病的,但它的描述的對經筋病治療的方法之一相同。

從以上的《素問》引用可見,經筋病與絡病有交叉的概念,病症互相影響。除了繆刺的例子外,用針灸刺激井穴既然能影響經筋(大部分的井穴為筋的附着點,即經筋的起點),又能影響絡脈。井穴放血適於實證(血瘀凝滯)引起的經筋病,能袪瘀活血絡。灸井穴較適於虛證所致的經筋病,能引陽通絡。不管從哪個概念來看,刺激井穴有止痛的效果。

血瘀凝滯的腰痛、膝關節痛等,常在腰部、委中處或膝關節內外側能找出異常絡脈。所謂“異常絡脈”指部位很淺很明顯,形狀一般細小,顏色或鮮紅,或紫,或黑。這種“異常絡脈”可用三棱針來放血,疏通血絡止痛的效果很好。此方法在身體上任何有異常絡脈的部位皆能使用。

版權說明

  • 本文摘自《王居易針灸醫案講習錄》,作者/王居易。
  • 版權歸相關權利人所有,如存在不當使用的情況,請隨時與我們聯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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